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示范平台,是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具体举措,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为全面推进我市开展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创工作,形成现代农业产业园梯级发展格局,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构建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利益机制为中心任务,以培育主体、三产融合、要素集聚、机制创新为重点,以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立足南宁林果蔬畜糖等特色主导产业,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打造“大基地 大加工 大科技 大融合 大服务”一体化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使之成为引领带动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台载体和农业现代化的“引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领,合力建设。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和国际国内市场需求,通过规划引领、改革创新、政策支持和公共服务,调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力量,凝心聚力,合力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
——统筹布局,规划先行。重点围绕南宁市现代特色农业产业,统筹布局、避免同质,打造大产业、打响大品牌、开拓大市场,制定系统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的建设规划。
——创新驱动,共同发展。激发现代农业产业园内生发展动力,倡导开放建园、多元参与,探索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让农民充分分享产业园发展成果。
——绿色生态,循序渐进。坚持绿色优先,促进农业资源开发与保护有机结合。坚持循序渐进、稳扎稳打,走出一条惠及各方利益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之路。
(三)目标任务
一是高质量创建一批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按照“主导产业突出、现代要素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辐射带动有力”的要求,开展以粮食、林木、水果、蔬菜、生猪、糖料蔗为主,以茉莉花(茶)、家禽、桑蚕、牛羊、水产、中药材为辅的乡村振兴“6 6”全产业链主导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活动,引领带动全市现代农业加速提质增效。到2024年,全市创建一批产业优势突出、要素高度集聚、设施装备先进、发展方式绿色、一二三产融合、质量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利益联结紧密、农民增收明显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现生产基地规模化、发展方式绿色化、加工产业集群化、产业发展品牌化、现代要素集聚化,成为乡村产业兴旺引领区、现代技术与装备的集成区、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区、农村创业创新的孵化区、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乡村振兴的样板区,成为基本具备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条件的储备队伍。
二是形成四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联创体系。2022年起,各县(市、区)应参照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做法,结合实际,全面推进县级产业园创建工作,开放式创建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力争形成“一县一园”发展格局,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情况将作为推荐遴选自治区级、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重要依据。到2024年,全市形成以国家级为龙头、以自治区级为骨干、以市级和县级为基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体系。
二、创建基本条件
申报创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县(市、区)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产业园的主体应具备较好的发展基础,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申报创建的主体可适当降低标准。
(一)有科学合理的建设规划。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有明确的发展布局和区域范围,充分衔各级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科学布局种养、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与村庄建设、生态宜居统筹谋划,同步推进。有条件的县(市、区)应按照国家级、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标准制定园区建设规划。原则上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应在已经获得认定的市级及以上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特色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基础上申报创建,优先在获认定的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五星、四星)基础上创建。原则上布局在同一县域范围内,规模适度,区域范围涉及2个及以上乡镇,强化县域内多镇联动发展,不能整县或跨县创建。集中成片规模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原则上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面积不低于10万亩,其中核心区不低于1万亩;建议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规划面积不低于5万亩,其中核心区不低于0.5万亩。
(二)有特色优势的主导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的主导产业为本县(市、区)特色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集中度高、上下游连接紧密,拥有较完整的农业全产业链,以1个特色主导产业(或2个关联度高的特色产业)为主,主导产业产值占产业园总产值的比重达40%以上。主导产业符合“生产 加工 科技 营销(品牌)” 的要求。
(三)有现代化的技术装备。现代农业产业园生产设施条件良好,技术创新能力强,精准化、集约化、智能化技术和生产方式向产业园集聚,大力推进物联网、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设施农业先进实用,智能化、信息化、机械化、水肥一体化和病虫害绿色防控等设施装备水平较高,有健全的地头冷库、产地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和仓储配套设施、农村电商平台等。
(四)有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重点补齐农产品加工短板,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冷链物流及配套设施完善。构建产加销“纵向”融合、农文旅“横向”融合的农业全产业链,积极引导加工企业向产业园集聚,培育和引进一批产业链完整、竞争优势明显、带动力强的大型涉农龙头企业。深度挖掘农业多功能价值,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有生态绿色发展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挂钩”工作要求,现代农业产业园有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把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关”。发展循环农业,清洁养殖,执行“一控两减三基本”的要求,因地、因品种推广使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控制农业灌溉用水总量增长,全面实现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实现高效生态养殖,水产实现循环生态养殖。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六)有多元化利益联结机制。现代农业产业园要推动发展合作制、股份制、订单农业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强化联农带农能力。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有保障。园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30%左右。
(七)有健全的运营管理体系。现代农业产业园有“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的建设和管理机制,构建配套的农业服务体系。有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人才支撑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有完善的饮水工程、电网工程、水利工程等公共设施。
(八)其他相关要求。未出现“五个不列入”事项,即“只有生产、没有加工不列入”“机器人戴草帽不列入”“产业园范围过大过小不列入”“一家独大、一家独办不列入”“工作部署推进不力不列入”。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侵害农民利益行为等情形。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为依据,园区内耕地“非粮化”存量已得到有效治理,无新增耕地“非粮化”现象。
三、建设主要任务
参照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标准与要求,结合南宁市情农情,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期限一般为2年(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放宽至3年),围绕以下主要任务开展建设:
(一)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建设乡村产业兴旺引领区。依托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建成一批规模化原料生产大基地,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大集群和大品牌,形成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做强富民兴村现代特色农业产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要突出搞好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将产业园建设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平台。
(二)促进生产要素集聚,建设现代技术与装备集成区。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进农科教、产学研大联合大协作,配套组装和推广应用现有先进技术和装备。支持农业技术创新团队和农村科技特派员为现代农业产业园服务,将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成为技术先进、现代设施装备配套加速应用的集成区。
(三)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建设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与乡村休闲旅游及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打造种养有机结合,集生产、加工、收储、物流、销售、旅游、电商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挖掘农业生态价值、旅游休闲价值、文化价值,实现产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
(四)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孵化区。通过加快土地流转等方式,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与小农户的有机衔接。鼓励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供销合作社、产业化联合体等经营主体,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入园创业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搭建一批创业见习、创客服务平台,鼓励农民工和大学毕业生等群体返乡进入现代农业产业园创业创新,将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成为新型经营主体“双创”孵化区。
(五)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在现代农业产业园率先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促进农业竞争力提升和农民收入增加,树立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标杆,将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成为示范引领质量兴农、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的核心区。
四、建设主体
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要按照“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鼓励支持各类主体投资,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要素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一)责任主体。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辖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统筹推进和组织管理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牵头制定方案、绩效目标和支持政策措施,开展规划指导、督促落实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拨付市级产业园财政补助资金,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财政资金使用开展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实施主体。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施主体是农业企业、产业化联合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业教学科研、技术推广单位等,主要职责是在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按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负责产业园的项目建设和运营,联结带动农民广泛参与园区建设,与农民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
五、申报及认定程序
(一)申报流程。坚持公开申报、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的原则,按照“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南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创建”的程序,开展申报创建工作。
(二)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县级农业农村局正式上报文、产业园创建项目储备申报书、创建方案、基本情况表、资金使用方案、建设规划和相关证明材料。产业园创建方案一般按2年期编制,主要包括发展现状、创建条件、思路目标、规划布局、创建任务、重点工程、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等内容。产业园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包括产业园概况、主要建设目标、创建任务、投资需求、资金使用、进度节点、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可操作、可验收。产业园建设规划按5年期编制,主要包括规划背景、基础条件、思路目标、总体布局、重点任务、重点工程、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保障措施等内容。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项目申报单位超出范围、申报资金额度超出储备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不列入评审。
(三)批准创建。南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复核,提出拟批准创建的产业园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年度创建产业园的名单。
(四)规范认定。创建期满后,由南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估,对评价合格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授予“南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称号。
六、资金使用与管理
(一)支持方式。市财政对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奖补资金额度由当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项目申报指南提出,批准创建后一次性或分批次安排市财政奖补资金。
(二)资金用途。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奖补资金按照突出重点、集中使用、创新方式的原则,可以采取直接补助、政府购买服务、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安排。鼓励通过贷款贴息、设立基金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乘数效应。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产业园公共服务设施、数字化管理系统、规模化种养基础设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产品质量认证与品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提升产业园规划水平等方面。所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村集体和农户,让农民长期分享资产收益。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奖补资金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农业生产发展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对已有资金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冷链物流设施、农民培训等,原则上不再安排市级财政奖补资金。
(三)资金管理。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体按照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依法依规制定产业园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负责组织实施主体按照审批过的资金使用方案确定的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进行实施。各实施主体必须设立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专账,实行专账管理,定期向产业园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责任主体、监督主体共同做好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相关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
七、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把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由南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可参照市级做法,组织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领导工作。
(二)加大支持力度。市财政对获认定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先给予项目扶持,各县(市、区)要整合涉农资金优先投向产业园建设。要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按照市场化方式,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和公有制企业参与设立各类创新和产业基金,投资现代农业产业园。要加大产业园用地保障力度,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支持产业园建设。
(三)加大招商力度。各地要紧紧围绕产业园的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要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把大企业招进来,把大项目落下来、大资金投进来,着力打造企业和产品大品牌,开拓国内国际大市场,促进产业大发展大升级。
(四)创新考评机制。南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标准,各县(市、区)根据自身实际自行制定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数量、建设标准和奖励办法,同时负责对辖区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考核评定。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行“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能进能出”的考核管理机制,每年监测一次,监测不合格的撤销称号,发生重大事故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直接撤销称号。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先推荐申报自治区级、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向南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辖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成效及亮点。
来源:南宁市农业农村局 南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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