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2年第一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制造业立市方向)的通知》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第一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负责人pg电子模拟器网站入口的联系方式
(一)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
制造业企业购置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见附件1—装备及智能制造产业促进局 葛扬25202590、李受钊25201340)。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
1.企业上云上平台应用示范(见附件2-电子信息产业促进局 周永天25202793)。
2.工业互联网内外网络和标识解析体系建设(见附件3-电子信息产业促进局 周永天25202793)。
3.5g应用试点示范(见附件4-发展和改革局 张桐 25201393)。
(三)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1.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见附件5-电子信息产业促进局 邓颖哲25202051)。
2.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见附件6-电子信息产业促进局 邓颖哲25202051)。
3.机器人产业发展(见附件7-装备及智能制造产业促进局 李思25201926、王璁25203170)。
4.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集成应用(见附件8-装备及智能制造产业促进局 许明君25201830、李受钊25201340)。
(四)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
1.大数据产业发展(见附件9-发展和改革局 张凯悦25201263)
2.市级大数据试点示范(见附件10-网信办 藏光宇 25201076)。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按照《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相关规定,项目申请单位应为注册登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本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非严重失信主体。目前,项目管理办法正在修订过程中,项目申请单位应符合《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不能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主体。
2.单位依法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状况、经济效益良好,具备承担完成项目的能力。
3.项目符合本通知的支持方向。
4.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其他申报条件详见相关方向附件。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报附件1—9对应方向,请项目申请单位登录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tjsps.org.cn),注册账号,按照页面指引填报项目信息,上传有关附件并提交;同时报送按照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二份,光盘一式一份,电子文档格式“推荐区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要求详见附件),申报时间于5月10日下午17点截止,将项目申报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至对应附件的项目负责人,逾期将不予受理。届时系统将关闭申报和修改功能。系统推荐应与正式文件保持一致。
2.申报附件10方向,请项目申请单位按照网信办的要求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单位应填写承诺书,加盖公章;各区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区级财政部门出具配套承诺,加盖公章。
项目申报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应保存完整以备查。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申请书(附件11)。
2.申报方向对应附件中要求的材料。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4.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并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scjg.tj.gov.cn/gsxt)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信息,并打印本企业“信息类别分类”下“行政处罚信息”和“信用监管名单信息”页面。
5.项目申报单位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含附注)。
6.项目申报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左侧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
2.全套申报材料电子文档。请各区级主管部门以“推荐区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形式命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刻在一张光盘内,盘面标注推荐单位。
详情请点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委网信办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2年第一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制造业立市方向)的通知链接:http://gyxxh.tj.gov.cn/zwgk4147/zcwj6355/wjwj/202204/t20220426_5868314.html
来源:经开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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